上海普隆塑胶有限公司是当今中国最完善,全面集成的针对PVC塑胶行业的专业铺地材料系统供应商之一。旗下品牌“浦隆”和“艾嘉”两个品牌PVC塑胶地板,该产品是从欧美国家引进台湾后又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的全新概念的环保型地面材料,是当今世界是一项革命性的新型环保健康材料产品,它以丰富的色泽和特有的功能性、舒适性满足了消费者对现代装饰地材的需求。适合于医院、学校、家居、超市卖场、商务办公楼、图书馆、轻工厂、宾馆酒店、政府机构、娱乐场所、幼儿园、养老院、博物馆等场所的应用需求。
广告词是:非石 非木 非地毯
公司主色调:黑色
参考公司网站或者博客http://blog.sina******/u/1294406382
一、 设计pulong浦隆商标的LOGO和“上海普隆塑胶有限公司”的标准字体:
1、Logo图形——包括公司Logo基本形(文字标则以文字为基础设计的Logo基本形);
2、Logo字体——包括公司中文简称字体,中文全称字体,英文字体;
3、标志颜色——包括Logo、字体标准色;
4、Logo应用组合——包括Logo与中英文简称不同组合,Logo与中英文全称不同组合;二、应用部分:
1、名片设计
2、信纸设计
3、信封设计
4、传真纸设计
5、工作证设计
6、手提袋设计
7、专卖店设计(门头、店面产品展架展示)
8、产品包装
9、服务车设计
三、交稿要求 1. 提交的作品包括logo以及上述设计要求中的各项内容,并附创意文字说明。 2. 入选作者需提交高精度的.ai或.psd .cdr等格式的原文件,最好为矢量图形。 3. 参选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 4. 所有参选稿将邀请专家评委进行综合考评,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我方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四、征集对象
拥有丰富的品牌形象推广和创意设计经验,有成功操作企业相关案例的广告公司、设计公司、设计工作室及个人。 五、其它说明 1、关于对入围作品中设计要素版权的其他说明:凡在获得中标胜出的作品中涉及作品使用版权事宜,请中标者在与公司签署版权转让协议之前,保证已拥有该作品(包含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在内的)完整的知识产权;
2、尊重知识产权,凡参与征集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沿用、仿冒国内外设计,且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获奖并被采用的作品,一经查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被知识产权所有人发现并追究责任的,主办单位将有权取消获奖者的获奖荣誉,并收回奖金(版权转让费),并赔偿主办单位的损失。由此可能造成的知识产权方面纠纷,概由参与者承担责任;
3、一旦中标, 竞标人须先把中标作品的设计底稿、电子文档并且提供的图片和图形必须达到实际应用的分辨率,可编辑的矢量图形源文件,表明标准色值、注明各部分比例、尺寸、颜色,形象的PSD格式源文件交至我方,经我方确认后才能交割佣金;
4、凡参与征集的单位或个人,均被视为同意其作品一旦入围并获奖项后,其作品及其延伸物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上海普隆塑胶有限公司所有。